本報訊 據歐新社近日報道,歐委會最新一項提案擬議,歐盟成員國自2036年起可將部分氣候行動外包給較貧困國家。歐盟委員會負責氣候行動的委員沃普克·胡克斯特拉曾公開表示,建議到2040年將歐盟的溫室氣體凈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礎上減少90%,并對各國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提供靈活性,包括允許各成員國使用國際碳信用額等靈活措施來實現目標。
例如,歐盟國家可以支付國外減排項目,并將其實現的減排量計入歐盟國家。換句話說,此類信用額度將允許歐盟為其他國家(通常為較貧困國家)的減排項目提供資金,并將由此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計入自身2040年的減排目標,而非項目所在國。
據報道,包括歐盟科學顧問在內的批評者警告稱,即使部分依賴國際信用額度,也可能拖延歐盟本土氣候行動。歐盟現有的2030年和2050年氣候行動目標必須完全通過本土措施實現。還有一部分本土低碳專家擔心這一措施可能導致歐盟二氧化碳價格暴跌,而該價格本應用于激勵企業減排。另援引央視網報道,德國、法國和波蘭已表示支持這一建議,但也有批評人士警告,碳信用額的使用將“破壞歐盟在21世紀中葉實現經濟降碳的努力”。 (葉千繪)
《中國冶金報》(2025年07月04日 02版二版)